立法难执行难并存
据统计,我国出台公共场所禁烟地方性法规的城市154个,占地市级城市的一半。
无烟立法本是控烟举措中的一记“重拳”,但由于存在着立法与执法的双重尴尬,无烟法规几乎成为“空拳”。国内无烟立法的尴尬,从南昌无烟立法的实践可见一斑。
南昌市是中国疾控中心启动的“无烟环境促进项目”首批7个试点城市之一。《南昌市控制二手烟烟雾危害条例》(草案),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众多专家称为是中国国内迄今为止最接近于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要求、控制“二手烟”危害的“最全、最严”立法草案。然而,从去年8月至今,“条例”草案已经接受了南昌市人大两次审议,未能进入最终表决程序。有专家质疑其“过于超前”、“不符合国情、省情、市情”、“难以实施”。
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分析,从地方法规本身来看,一些条文表述、制度设计等与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有很大的差距,需要对法规、规章进行整合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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