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5)妊娠期梅毒
普鲁卡因青霉素g,80万单位/日,肌注,连续10天。妊娠期初3个月内,注射1疗程,妊娠末3个月注射1疗程。
青霉素过敏者只选用红霉素,服法及剂量同非妊娠期病人,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治疗。
(6)先天梅毒
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日5万单位/公斤体重,肌注,连续10天为一疗程。晚期先天梅毒可考虑给第二疗程。苄星青霉素g,5万单位/公斤体重,一次肌注。有神经梅毒损害者不用(效差)。
较大儿童青霉素的用量,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治疗量,青霉素过敏者改用红霉素,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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