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妊娠梅毒
1、普鲁卡因青霉素g,80万u/日,肌注,连续10天。妊娠初3个月内,注射一疗程,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。
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,用红霉素治疗,每次500mg,4次/日,早期悔毒连服15天,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。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(禁用四环素)。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。
三、胎传梅毒(先天梅毒)
1、早期先天梅毒(2岁以内)脑脊液异常者
(1)水剂青霉素g,5万u/kg体重,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,共10~14天。
(2)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日5万u/kg体重,肌注,连续10天~14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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