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物热和普通发热的特点有所不同。首先,是“延迟发热”,例如抗生素,如果是首次用药,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。
其次,药物热患者体温上升后会逐渐下降。如果继续用药,体温会再次上升,且找不到其他病因,多表现为持续高热,常达39℃,甚至40℃以上。
再次,药物热患者一般精神状态较好。药物热患者体温虽然高,但其他症状并不显著,精神状态、食欲等一般良好,用退烧药效果多不明显。
最后,药物热除发热表现外,还可能伴有皮疹、黄疸、胃肠道症状等其他过敏症状。停药后,发热会在1~2日内消退。
一旦怀疑出现药物热,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停用可疑药物,不能以感冒发烧自行处理。最好每天测3次体温,同时注意有无其他过敏症状,如典型的皮疹、哮喘等。确定引起发热的药物后,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。如果药物热伴有其他明显症状,应遵医嘱治疗。若高烧持续不退且同时出现严重疼痛等情况,建议及时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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